本指南概述了香港地區的預扣稅法,包括這些法規的範圍、付款類型、預扣稅稅率以及其他一些重要方面。
香港實行屬地稅制,僅對在香港境內進行的貿易、商業或專業活動所產生的利潤徵收營業稅。
該原則指出,無論居住地如何,沒有人比其他人優越。任何單位或個人(居民除外)取得源自香港境內的所得,均應在香港納稅。例如,這可能包括在香港提供服務或進行工作。
如果香港公司或個人向非居民實體支付某些款項(例如在香港提供的服務),則需要代扣部分款項並將其匯至香港稅務局。這筆金額稱為預扣稅。
在香港,預扣稅僅適用於非居民公司或個人。
請記住,此處的資訊僅供一般指導,不應被視為專業建議。
內容概要
什麼是預扣稅?
預扣稅包括哪些收入? 預扣稅是從非居民個人因在香港使用服務而獲得的付款中扣除的稅款。 在香港,稅務局收取預扣稅款。
預扣稅包含哪些收入?
向非居民體育專業人士或藝人在香港提供服務而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和許可費須繳納預扣稅。預扣稅不適用於股利和利息。
香港預扣稅的範圍
非居民實體因在香港提供的服務或完成的工作而從香港來源獲得收入,有責任向該實體繳納預扣稅。
任何在香港居留或工作少於180天的非居民個人,在稅務上均屬外國人。
主要管理和控制職能不在香港的公司是指擁有非居民公司的公司。董事會有專業的中央管理人員,不涉及任何其他方的干涉。
預扣稅僅適用於香港的少數幾類付款,例如。向在香港作為藝人或運動員表演的非居民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和費用。
股利和利息不徵收預扣稅。
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
向非居民公司或個人在香港內外使用智慧財產權而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需繳納預扣稅。
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率取決於非居民收款人是香港公司的聯營公司還是非聯營公司。
非居民公司的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
- 向香港聯營非居民公司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在大多數情況下,向作為香港實體聯營公司的非居民公司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為 16.5%。徵收16.5%預扣稅的目的是確保納稅人不會因與關聯人士進行交易而減少其在香港的稅務義務。
- 需要注意的是,16.5%的預扣稅率有其限制。如果稅務局確認香港沒有任何貿易、專業或商業實體曾經全部或部分擁有相關智慧財產權,則此稅率不適用於支付給關聯香港公司或個人的特許權使用費。在這種情況下,將適用 4.95% 的降低預扣稅率。
- 香港非營利組織非居民公司的預扣稅率:適用於與香港實體無關的非居民公司的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為 4.95%。
非居民個人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
- 15% 的預扣稅是向從公司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任何非居民關聯人士徵收的。這表示關聯人可能與公司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如組織中的股東、董事或關鍵管理階層。
- 非關聯、非居民個人的預扣稅率:對於持有非關聯非居民的個人,其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為 4.5%。
特許權使用費包括
- 在香港因使用專門在香港放映的電影、錄音帶、錄音或相關廣告而從展覽中獲得的任何收入。
- 透過保留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任何專利、設計、商標、版權資料、秘密配方或任何其他類似財產的權利或透過使用這些財產而獲得的任何收入。
- 為在香港內外傳播有關知識產權實際使用的資訊而收集的任何收入。
香港的預扣稅納稅人有哪些?
非居民個人和公司均須就在香港進行的任何服務或工作繳納預扣稅。
若任何個人或實體符合以下任何條件,則視為非居民:
- 一個在納稅年度內在境內實際居住或工作不滿180天的外國居民。
- 如果公司在香港境外管理。
預扣稅率是多少?
非居民的香港預扣稅率為:
付款方式 | 非居民個人稅率 | 非居民公司的稅率 |
---|---|---|
來自香港聯營公司的特許權使用費 | 15% | 8.25% – 16.5% |
特許權使用費並非來自香港聯營公司 | 4.5% | 2.475% – 4.95% |
直接從藝人/運動專業人士收到的付款 | 10% | 10% |
透過非居民個人/合夥人支付履約款項 | 10% | 10% |
透過非居民公司代理人/公司付款 | 11% | 11% |
預扣稅中「關聯」的涵義
香港實體的「聯營公司」一詞包括以下實體:
- 如果位於香港的實體是個人:
- 香港實體自然人的親屬。
- 自然人的合夥人,或這些合夥人的親屬。
- 以自然人為合夥人的合夥企業。
- 由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 由自然人控制的公司的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員。
- 如果香港實體是法團:
- 相聯法團; IE
- 由香港實體控制的公司。
- 控製香港實體的公司。
- 作為香港實體的公司,與其他實體處於相同的控制之下。
- 在公司內行使權力的個人,或與該影響力人物有聯繫的合夥人,或控制人或合夥人的親屬;
- 公司(或任何相關實體)的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員,或這些高階主管的親屬;
- 與公司有關聯的合夥人,或該合夥人的親屬。
- 相聯法團; IE
- 如果香港的組織是合夥:
- 合夥企業內的任何合夥人;
- 任何伴侶的親屬;
- 由合夥企業、合夥人或合夥人的任何親屬控制的公司;
- 受控公司的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員;
- 其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員是香港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的公司。
非本國居民演藝人員和運動員費用的預扣稅
對於非居民運動員或演藝人員所欠的款項,需要預扣稅款:
- 參加香港的商業活動或活動
- 參與錄音、電影、視訊、無線電傳輸和電視廣播,無論是現場直播還是錄製。
此稅率取決於該協議是否直接與非居民演藝人員或運動員簽訂,或是否涉及非居民代表,即非居民演藝人員或運動員的代理人。
預扣稅稅率如下:
- 對於與非居民藝人或運動員直接簽訂的協議,將執行 10% 的預扣稅。
- 對於與非居民代理人的協議:
- 如果非居民代理人是個人或合夥企業,則適用10%的預扣稅
- 如果非居民代理人是公司,則適用11%的預扣稅。
雙重課稅協定與預扣稅
香港已與30多個國家簽訂稅務協定,避免對所得雙重課稅。
香港與有關國家之間的稅務協定載有預扣稅的具體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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