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股票」一詞是公司分配新股票給股東的過程。所有利益都可以研究個人或公司股東。業務部門依照《公司法》有關此類事項的規定取得其股票。發行股票流程的三個基本步驟包括發行招股說明書、提交申請和發行股票。新股的分配方式稱為分配或配股。讓我們來看看公司持有的不同類型的股票以及公司必須嚴格遵守的發行股票流程。
內容概要
股份的性質和不同類別
公司的股份是構成公司總資本的最小部分。因此,假設一家公司的總資本為 500,000 美元,分為 5,000 個單位,每個單位 100 美元。因此,該公司的每股價格為 100 美元。
股票就是這種情況,它是公司佔有的基礎。此外,股東是購買這些股份並成為公司成員的人。此人稱為股東。
公司章程將涉及有關股票和股本的重要細節,例如:將指定哪些類別的股票。 2013 年公司法將股票分為兩類,每一類在特權、報酬和責任上都是各有特色。讓我們深入了解細節並瀏覽這些類別。
普通股與優先股的顯著特徵
優先股
優先股相對於普通股有兩個特定的優先權。這些獨特條件是:
- 優先於其他投資者獲得公司宣派的股息,股息金額通常基於其名義股票價值。優先股股東是指有權先於權益股東獲得股利的股東。
- 公司清盤時優先償還資本。在此情況下,優先股股東會先於權益股東收取股息。
除了這兩種權利之外,優先股確實與普通股類似。優先股股東有權就所有可能直接影響其權利和義務的事項進行投票。
與小型企業投資者一樣,優先股紅利可以分散到許多其他領域。他們可能是:
- 可兌換或不可兌換,
- 參與(分配股利後有權獲得額外利潤)或非參與,
- 累積(股息拖欠累積)或非累積。
普通股
普通股是一種與優先股相比不享有優先權利的股份。他們代表相同的企業所有權,但沒有可能隨之而來的其他特權。
股東所獲得的股利不是固定金額的;相反,它們是由董事會決定決定的,而董事會的決定受公司整體績效的影響。但是,如果某一年無法支付股息,則股東將被剝奪獲得該年度股息的權利;股息不能累積。
普通股股東的投票權與其認繳的出資額相對應,遵循每股一票的原則。任何公司都不能發行任何無投票權的普通股;本公司的所有股本必須具有完全投票權。
發行股份
當公司打算透過向公眾配售股票籌集資金時,需要遵循《2013 年公司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定。 即使認購是預先認購的,公司也可能決定分期向認購者收取費用。讓我們分析一下新股發行所需的階段和程序。
股票發行程序
1.發行招股說明書
公司決定發行股票之前,必須先製作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可以看作是向公眾發出認購公司股票的要約,其中充滿了有關公司的信息,例如:財務結構、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此外,招股說明書還包括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如要向公眾尋求存股的話,公司須發出招股說明書或代替招股說明書的文件。
2. 受理申請
招股說明書公佈後適用。這使得投資者能夠登記他們的興趣。申請人需取得本次發行招股說明書,並以招股說明書中所記載的資金到指定銀行填寫申請表。申請期間只能開放 120 天。
認購期未達最短120天的,發行股票將取消。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的申請資金必須在招股說明書發布後130天內退還。
3.配股狀況
達到最低認購門檻後,即可開始股票分配。一般來說,股票會出現超額認購,因此配股是按比例進行的。使用我們的人工智慧為您撰寫任何主題!立即開始免費試用,享受我們的樣品!分配信函將發送給成功的候選人,作為公司與股東之間的合法合同,股東現在將成為公司的股東。
那些得到「不」答覆的人會收到一封遺憾信。公司在遵守分配的情況下,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收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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