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 for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for Hong Kong Businesses

香港良好聲譽證明書(Good Standing Certificate)完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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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書

在香港營運公司時,若需向銀行、政府機構或海外單位證明公司仍處於合法運作狀態,「良好聲譽證明書」(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又稱「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 CCR),便是一項具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

本指南將為您詳細解析此證書的法律地位、用途、申請流程與適用對象,協助您正確理解與靈活應用,有效提升企業信任度與營運效率。

什麼是良好聲譽證明書?

良好聲譽證明書(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在香港又常被稱為「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是由香港公司註冊處簽發的正式法律文件,主要用途是確認某公司截至指定日期為止,仍然有效註冊並合法存在

該證書適用於香港本地有限公司,以及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它表明公司未有提交解散、撤銷、清盤或終止營運的申請,且持續遵守法定規定。

儘管此證書並不等同於「公司註冊證明書」,但在許多商業及法律程序中,常被視為公司「良好存續」的強力佐證,廣泛用於國際銀行開戶、融資申請、跨境註冊等情境。

與其他公司文件的區別

良好聲譽證明書經常與其他常見的公司文件混淆,例如公司註冊證明書、商業登記證或董事職權證明書。以下為其功能對照,幫助您清晰區分各種文件的法律用途:

文件名稱功能與法律地位
良好聲譽證明書 / 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由公司註冊處簽發,證明公司截至證書日期,仍依法註冊、有效存續且無解散申請。
公司註冊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證明公司已根據《公司條例》正式成立。僅於公司註冊時發出一次,屬成立的原始憑證。
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由稅務局簽發,證明公司有登記從事業務,須展示於營業處所,並每年續期。
董事職權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由公司秘書或律師簽發,列出公司現任董事、高層職員與股東身份及其授權狀態。

良好聲譽證明書僅證明公司法定存續,不會顯示公司財務狀況、股東結構或實際業務表現

良好聲譽證明書包含哪些資訊?

一份有效的良好聲譽證明書通常由香港公司註冊處根據公司在其登記冊中的紀錄簽發,當中會包括以下關鍵資訊:

  • 公司法定名稱
    顯示公司於香港正式註冊的全名。
  • 公司註冊 / 成立日期
    載明公司依《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具體日期。
  • 證書簽發日期
    顯示該份證書的發出日期,即文件所反映的有效狀態截至日。
  • 公司註冊狀態聲明
    法定文字陳述,例如:
    ABC Limited 於2019年3月10日根據《公司條例》於香港註冊成立,截至本證書簽發日期,該公司仍列於香港公司註冊處保存的登記冊上。
  • 註冊處授權簽署人員的簽名
    一般為公司註冊處處長或其授權代表之正式簽署。

這份證書並不揭示任何財務資訊或營運狀況,但能作為公司仍合法存在並持續合規的官方證明。

哪些企業需要良好聲譽證明書?

良好聲譽證明書通常在特定法律或商業情境中才會被要求提供。以下為常見需要此證書的情況:

1. 銀行與金融機構申請

當公司需辦理下列事項時,銀行通常會要求提交良好聲譽證明書,以證明該公司仍合法存在:

  • 開立商業銀行帳戶
  • 申請公司信用卡或記帳卡
  • 申請企業信貸或融資服務
  • 配合銀行的 KYC(了解你的客戶)或反洗錢審查程序

2. 海外公司登記與跨境業務拓展

若香港公司計劃於海外註冊為外國實體(Foreign Entity),當地政府或註冊機構通常會要求提交一份由原註冊地(香港)簽發的良好聲譽證明書,以作為核發當地營業執照前的必要條件。

例如:

  • 在新加坡、英國、澳洲等地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 參與海外招標或跨國合約簽署
  • 向海外稅務機構或商業登記部門提交存續證明

如果公司已提交解散、清盤、撤銷註冊或暫停營運等申請,或未依時提交法定文件與費用,將無法獲得良好聲譽證明書。

如何申請良好聲譽證明書?

香港公司可透過線上或親身方式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良好聲譽證明書(即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Certificate of Continuing Registration, CCR)。

📍 申請方式如下:

1. 線上申請

前往 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ICRIS),登入後依下列步驟操作:

  • 搜尋目標公司名稱
  • 選擇申請「公司迄今仍註冊證書」
  • 完成付款(以信用卡或 PPS 支付)
  • 選擇領取方式(電子、郵遞或速遞)

2. 親身申請

可親自前往以下地點遞交申請表格及付款:

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 公司註冊處 公眾查冊中心

完成後,需於同一地點親自領取證書,恕不提供郵寄。

領取方式與處理時間:

領取方式所需時間備註
親身領取約 6 小時內(不含非辦公時間及公眾假期)可當日完成
郵寄 / 速遞公司註冊處會於 6 小時內將證書交由郵遞/速遞公司處理運送時間依目的地與服務商而異,不計入處理時限
電子版(如適用)可透過帳戶登入下載 PDF 文件須視系統提供選項而定

永捷如何協助您?

在香港設立及管理公司涉及多項法定程序與合規要求,對於未熟悉本地法規的企業而言,申請良好聲譽證明書等法定文件可能繁瑣、耗時。永捷集團具備豐富經驗,能為您提供全方位的公司秘書支援與行政代辦服務。不論您是本地創業者,或是海外企業計劃在香港拓展業務,永捷都能為您提供專業、高效、合規的支援。歡迎聯絡我們,安排免費諮詢,了解如何為您的公司取得良好聲譽證明書及其他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