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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About Local Limited Companies Incorporation

關於成立本地有限公司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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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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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1. 非香港居民可否在香港設立本地股份有限公司?

是的。在這種情況下,非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如果你很少在香港逗留,或者你是個新手,不習慣註冊程序,最好可以找會計師事務所、本地律師、秘書事務所或其他人的專業服務來幫助你註冊。

2. 如何在香港註冊成立有限公司?

您將需要處理一系列元素,包括公司類型和公司名稱。請參閱 PDF 格式的公司註冊處公司名稱指引以及我們網站上有關公司名稱的常見問題部分,以了解更多詳情。

接下來,你必須使用本處電子服務入口網站的電子遞交服務以電子方式遞交申請文件並繳付適當費用,或到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繳費處領取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包括

  • (a) 公司成立表格:表格 NNC1(對於股份有限公司)或表格 NNC1G(對於股東責任不受限制的公司)。
  • (b) 公司章程細則(即公司章程)的複印件
  • (c) 商業登記處的通知。 (註 IRBR1)

此外,也請注意,在有關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料(pdf格式)中,您可能會找到上述一些文件。

3. 當我提交本地企業成立申請表時,我需要支付多少費用?

自2020年10月1日起,透過電子服務入口網站提交註冊本地公司的電子申請表的費用(不包括商業登記費和徵費)將減少10%。例外情況包括以硬拷貝形式提交給登記處的文件。申請費用的細項也如下: 

透過電子表格申請。

成立以股本註冊的本地公司的申請費用為港幣1,545元。

提交擔保有限公司註冊表格時需支付的註冊費根據該特定表格(表格 NNC1G)中列出的成員人數決定。報名費為港幣155元(25人或以下團體)、港幣305元(團體人數超過25人但不超過100人)、港幣305加港幣18元(團體人數超過50人或以下)首100名會員後,最高收費港幣925元。 

透過硬拷貝提交申請。

設立有股本的本地公司的申請費為1,720元港幣。若申請不成功,您可要求退還註冊費港幣 1,425 元(交納費港幣 295 元不可退還)。

根據擔保法成立有限公司的註冊費用將根據公司註冊表格(表格NNC1G)中登記的成員人數計算。註冊費為港幣170 元(會員人數為25 人或以下)、港幣340 元(會員人數超過25 人但少於100 人)、港幣340 元,接下來的50 名會員(或以下)每次加入港幣20 元,但須遵守最高費用為 1,025 元港幣。

任何個人提交設立公司申請即視為已申請商業登記。因此,註冊營業費和徵費的收費應與商業登記處的通知(IRBR1)以及公司的註冊文件同時發出。請查閱商業登記費及徵費表,以了解正確的應繳費用金額。

4.《公司章程》是一種具體形式嗎?

公司章程 (AA) 不是一種形式。你可以參閱《公司(示範章程細則)通告》(第622H 章),其中載有一套適用於公眾股份有限公司(附表1)、82 家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附表2)和擔保有限公司的示範章程細則(附表 3)。例如,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採用適用於公司類型和組建階段的任何或全部章程規定,前提是公司在註冊過程中註冊的章程不排除或修改這些規定。如果公司的註冊章程不包含任何規定,則與該類業務相關的示範章程將成為公司章程的一部分(第 80 條)。

示範條款是每家公司必須採用的強制性條款。

《公司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全文可瀏覽www.elegislation.gov.hk

5. 公司章程必須載明哪些事項?

公司章程必須包括下列強制條款:

  • 公司名稱(第 81 條)
  • 有限公司的章程應聲明成員的責任是有限的(第83(1)條)。
  • 無限公司的章程載有成員不受限制的規定(第83(2)條)。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須規定,成員的責任僅限於其所擁有股份的任何未繳費用金額(第 84(1) 條)。 
  • 擔保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須規定,如果公司在該公司成員期間或在不再是成員後一年內清盤,該公司的每個成員都有義務支付這筆款項。該人必須支付的金額不得超過指定金額(第 84(2) 條)。
  • 公司章程應載有其中所載明的資本和初始股權(第 85(1) 條和附表 2 第 5 部第 8 條)。
  • 根據第 103 條持有營業許可證的法人團體的章程,或持有此類許可證的公司的章程,必須在許可證有效期間說明其目標(第 82 (1) 條)。 (註:對於任何其他公司,沒有必要在其組織大綱和章程中闡明其目標,但可以這樣做(第 82(2) 條)。

6. 公司註冊處有否提供公司章程的範例?

為簡化電子註冊程序,本公司註冊處於註冊易提供四份公司章程樣本。樣本可在本網站電子服務>註冊易電子服務>電子成立及電子歸檔服務>文件提交部分的「文件提交」下找到。這些範例也可用於已建立的硬拷貝應用程式。

7.境內股份有限公司對發行股份數量及創辦人人數有要求嗎?

《公司條例》並未要求公司成立時發行任何股份。對於具有第 85 條第 2 款定義的股本類型的公司,其股份數量是固定的。

8. 申請成立或開業時的實收資本是否有最低限額?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公司的實收資本金額並無法定要求。

9. 本地有限公司的註冊地址可否位於香港以外的其他地區?

不可以。

10. 公司章程是否必須載明註冊辦公室地址、第一任董事及公司秘書?

《公司條例》中並無此規定。

11. 我可以將公司表格(NNC1 表格或 NNC1G 表格)中有關第一任董事、公司秘書或註冊辦事處的資訊留空嗎?

不需要。表格不完整將使表格不令人滿意,申請過程可能會失敗。

12. 我是否仍需要使用新的結構化表格,分別在表格NNC1和表格NNC1G中告知擬註冊辦事處以及創始人成員、第一公司秘書和第一董事的地址?

強烈建議使用上述結構化格式來記錄與當前問題相關的地址。這種新的結構化格式具有準確性和標準,確保了所需的資訊地址類型,並且能夠更好地從地址資料庫中捕獲資料。

13. 為什麼右側表格底部有一個二維碼?

二維碼用於識別表格類型和版本。二維碼僅供官方使用,不得更改或刪除。

14. 為何在表格中註明香港聯絡號碼?選修的?變更手續?

除了電子郵件地址外,申請人還提供了一個聯絡電話號碼(香港的電話號碼),因為這可以幫助將來與擬設立的公司進行直接有效的溝通。建議您提供香港的電話聯絡號碼,儘管此資訊不是強制性的。填妥後如欲更改聯絡電話號碼,應填寫表格NR1通知公司註冊處。 

15. 在公司成立表格中,如何取得業務性質代碼?我可以將其留空嗎?

業務對象的程式碼清單和描述也可以從網站的「表格」部分下載。如果公司計劃涉足另一多個類別,請提及主要類別。儘管可以選擇是否提供所需信息,但當局建議您提供有關您的完整信息,公眾可以通過搜索訪問這些信息。閱讀了解香港標準行業分類代碼

16. 若您在公司成立表格中提供擬議業務的性質,該性質是否會顯示在商業登記證(BRC)上?

公司註冊表格中有關擬議業務性質的內容不會在 BRC 上揭露或轉發給 BRO。在一站式公司及商業登記服務下成立的新本地公司,必須在開始營業後的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其業務詳情。其中一些詳細資訊包括以下內容: 業務描述:此詳細資訊指的是要建立的業務類型。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可以採用信件的形式或填寫 IRBR200 表格的形式。

17. 身為公司秘書,如果不是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持牌人,因此無法提供許可證號碼,我是否應該將該框留空?

如果是該公司提供的服務,請勾選「不需要取得許可證」框,並提供此決定的理由。然而,如果對是否需要牌照有疑問或疑慮,請訪問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註冊處(TCSP註冊處)的網站(www.tcsp.cr.(http://www.gov.hk/) en/ financial/TCSP/ 有關TCSP 許可安排的資訊或進行查詢,請聯絡TCSP 登記處。

18. 為何要求表格內註明公司秘書或董事的商業登記號碼而不是公司號碼?

自2023年12月27日起,公司編號已由商業登記號碼(BRN)取代,商業登記號碼是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發出的商業登記證號碼前8位數字的組合。因此,建議使用公司秘書或董事的 BRN 而不是註冊號碼。

19. 如果我忘了公司秘書/董事的商業登記號碼(BRN),該怎麼辦?

您可以透過公司電子搜尋服務中提供的「快速搜尋> CR編號/BRN映射」功能,使用公司/實體現有的公司編號/CR編號/公司註冊編號來尋找對應的BRN,反之亦然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入口網站。

20. 我可以將公司註冊表格(表格 NNC1 或 NNC1G)中與我的公司無關的任何資料欄位或方框留空嗎?

您應在相關欄位/方塊中填寫“Nil”或“NA”以表示該資訊不存在。如果申請人提交的表格缺少信息,則該表格將被視為不合格,公司註冊申請將被拒絕。

如果董事也符合負責簽署公司表格的創始人成員的資格,則該董事有義務填寫公司表格中的「同意擔任董事」部分。其他董事也可以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十五天內簽署表格中的同意聲明或提供表格NNC3:“同意擔任第一董事”,以便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

NNC3 表格應於公司成立之日起十五天內提交登記。未在上述期限內提交 NNC3 表格的人將被視為違法。公司、任何負責公司管理的人員以及簽署公司註冊表格的創始人成員也可能被處以罰款。此外,如果犯罪行為是連續的,則犯罪者繼續犯罪的每一天都可能被處以額外罰款。

23. 董事是否可以分別簽署和提交不同的公司註冊表格?

不可以。

24. 公司註冊表格(NNC1 或 NNC1G)上的空白頁會被交付以供註冊嗎?

除了續頁(如果有)之外,還需要提交公司註冊表格的所有頁面,包括因不相關而可能留空的任何項目。應透過填寫“Nil”或“N”來填寫這些頁面。 A. 在第一個方塊中輸入資訊。如果申請人提交的表格不完整,那麼他或她可能會得到不合格的分數,而公司註冊程序將無法完成。

25. 我可以寄送未簽署的公司章程(AA)副本嗎?

可以,但應保留簽署的 AA 原始文件以備記錄。

26. 申請後,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公司註冊證書和商業登記證?

如以實體方式遞交申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可於遞交日期起4個工作天內發出。一般而言,對於透過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電子服務入口網站線上提交的申請,文件送達後不到1小時即可處理證書。對於擔保有限公司,通常需要三週時間才能獲得證書。

27. 是否可以透過郵寄方式收到公司註冊證書和商業登記證的硬拷貝?此外,誰有權代表我領取這些證書?

證明只能是硬拷貝,且只能由表格 NNC1 或 NNC1G 中指定的出示者親自從登記處領取。若發給者安排其他人代其領取證書,則該人必須出示核發者的書面授權書,並註明其身分資料以供記錄。若領取證書的人是出示人或代理人,則必須出示他/她的身分證。如果代表演示者的個人是公司或公司,則需要出示公司印章。為了清楚取得公司註冊處的公司註冊證書,需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公司印章

28. 為什麼是「不」。公司註冊證書上寫的「8位數字是什麼意思?

自2023年12月27日起,公司編號已更換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發出的商業登記號碼(BRN)首八位數。因此,從 2023 年 12 月 27 日開始,對於註冊成立的公司,其商業登記號碼 (BRN) 在證書上為「否」。

29. 公司註冊處會否向2023年12月27日或之前註冊成立的公司發出經修訂的證書,表明其採用商業登記號碼(BRN)作為統一商業識別碼(UBI)?

不會。儘管如此,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推出經修訂的綜合公司註冊處資訊系統後,將提供一份資訊表,概述使用 BRN 作為公共登記冊上的存續公司註冊號碼的變更,以供公眾查閱。該公司的名稱是8 位數字的商業登記號碼(BRN)。它將顯示在公司名稱搜尋和公司詳情搜尋的結果中。

30. 是否有過渡期接受已修訂並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的舊版公司註冊表格(表格 NNC1 和表格 NNC1G)?

作為過渡方式,註冊處將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的四個星期內接受舊表格 NNC1 和表格 NNC1G。

31. 公司成立後什麼時候可以查詢公司資料?

公司註冊記錄的資訊和圖片可供公司成立日期查詢。

32. 香港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秘書有什麼要求?

公司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個人、另一家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組成:公司必須由擔任公司秘書的自然人管理,並且必須至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 e.個人)。此外,私人公司的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書。私人公司必須只有一名董事,如果該法人團體的唯一董事也是該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則該公司不能聘請法人團體作為其秘書。

擔保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需要一名公司秘書和至少兩名董事,一名董事可以擔任公司秘書。它不能是一家公司或有法人團體作為其董事。

公司總秘書必須是居住在香港的自然人。若公司秘書是法人團體,其註冊地址或主要辦公室地址應位於香港。香港公司條例並無規定董事必須是香港居民。

33. 根據 NNC1 或 NNC1G 表格,任命的第一位董事和公司秘書何時生效?

公司註冊表格中指定的首任董事(如有)和公司秘書的任命將從公司註冊證書上的註冊成立之日起生效。

34. 公司註冊表格(表格 NNC1 或 NNC1G)上建議的公司註冊辦公室地址何時生效?

以下公司註冊表格上所寫的地址將是公司註冊證書規定的公司註冊成立之日起的註冊辦事處地址。

35. 我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了我的公司名稱。我可以將其用作商標嗎?

在香港申請公司註冊和商標註冊的目的不同。管理機構被指定負責不同的法律和登記,並且這些法律和登記由不同的政府機構獨立運作。本公司註冊處負責註冊本地有限公司以及在香港以外成立並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而商標註冊處則由知識產權署管理(https://www.ipd.gov.hk/en/home/index.html)是透過商標註冊來實現的。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並經公司董事簽名的公司名稱並不一定賦予該名稱作為公司推廣或交易商品和服務的商標權。下蓋。根據《商標條例》第 559 條,您需要向商標註冊處提交申請才能獲得該條例的保護。

36. 如果我的有限公司名稱已在公司註冊處註冊,商標註冊處會批准我的有限公司名稱作為商標嗎?

香港公司註冊與香港商標註冊不同。它們受到不同政府機構管理的不同立法和註冊系統的指導。香港公司註冊處(CR)作為本地有限公司以及在香港司法管轄區以外註冊成立的公司在香港境內開展業務的註冊機構,而商標註冊處(TMR)則由知識產權署管理,是香港的商標註冊處。即使您的公司名稱已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並不一定意味著您也可以將其註冊為商標。商標註冊官負責詳細審查所有商標申請,以確認《商標條例》(第 559 章)和《商標規則》(第 559A 章)的規定。詳情請瀏覽知識產權署網站:https://www.ipd.gov.hk/tc/home/index.html

37. 如何確定我的公司是否需要額外的營業執照才能運作?

營業執照的詳情,可至工業貿易署轄下的中小企業支援及諮詢中心查詢。

38. 哪個政府部門為在香港設立的海外企業提供免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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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 Wee Chun

洪鍏骏

洪鍏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擁有業務拓展、全球人力資源方案、會計以及策略性行銷方面的專長,並以穩固的金融市場基礎為後盾。他的職業生涯始於 Affin 集團旗下子公司 Affin Moneybrokers 以及 KAF 投資銀行旗下子公司 KAF Astley & Pearce,專責處理高額外匯交易。在任職期間,他在建立外匯期權交易台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並達成重大里程碑,包括使交易台收入提升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