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以下說明並準備好申請文件後,請點擊以下連結以進行線上申請。
內容概要
誰可以申請這項服務?
一般而言,訪港旅客應不遲於逗留期限結束的當日離境。有特殊/緊急情況時,訪客可以逗留更長時間,因此,當剩餘的逗留期限在14日內時,網上就可以延長逗留時間。申請者將有機會根據自己的優點提出申請。
請記住,這個程序需要時間處理,因此為了延長停留時間,請儘早線上提出申請。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您將不符合申請此服務的資格:
- 如果您在提交時不在香港;
- 當您領取「電子簽證」時,您並不在香港。
- 您的停留期限將在 3 天後到期。
- 您的停留期限已過
- 你之前曾受雇為外籍家庭傭工,但現在可以變更居留條件,以訪港身份居留。
- 基於對就業或學生居留身份的影響,你將作為香港非永久居民留在香港。
* 不符合網路申請資格的申請人,可至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5樓延期組遞交申請(電話:(852) 2829 3100)。
延長簽證部門工作時間
上午 8:45 至下午 4:30(週一至週五)
上午 9:00 至上午 11:30(週六)
週日及國定假期休息
筆記:
(1)如果延長居留期的申請是透過此網上服務獲得授權,申請人可以透過此連結進入頁面,或下載入境事務處手機應用程式,透過信用卡或電話付款服務(PPS)繳付相關費用。成功完成付款程式後,申請者可以下載或列印PDF「電子簽證」。申請人或他們的代表亦可到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五樓的展期段繳付確切金額的款項,並領取「電子簽證」。若申請人授權代表代為付款,代表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信件、申請人原始旅行文件及費用。
(2) 向入境事務處人員提供錯誤資料是違法的。任何人在知情的情況下提供明知是虛假的或者認為是不真實的虛假陳述或者資訊,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均視為犯罪。在此情況下,先前已發出的簽證/入境許可證或進入或留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許可將無效。
網上提交文件
以下是申請人必須在線上提交的文件清單。標示 * 的文件為必填文件。
文件 | 最大數量待上傳文件數 |
---|---|
*申請人的旅行證件 | 5 |
顯示申請人目前逗留期限的文件,例如入境單、延期逗留標籤或“電子簽證” | 1 |
*需延長逗留期限的證明文件(例如在港親屬的身份證明、關係證明等) | 5 |
其他證明文件 | 5 |
應該注意的是,申請人需要在線上申請期間提供簽名。若申請人未滿16歲,該表格應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填寫並簽署。
文件格式
所需文件需要以下列格式之一掃描後才能上傳。
文件類型:JPEG、PDF、GIF、PNG 或 TIF(RAW、LZW、JPEG)。
文件大小:每個文件不應超過 5 MB。
色彩深度:黑白(適用於沒有圖片的文件)。
顏色(適用於有照片的文檔)
提交補充文件
必要時仍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與申請相關的其他文件和資訊。
幫助和更多信息
如需技術支持,如果使用線上服務,您可以每天早上 7 點至晚上 11 點聯繫移民電子專線 (852) 3128 8668。
如有一般查詢,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 8:45 至下午 5:15,星期六上午 9:00 至中午 12 時,國定假期除外)致電 (852) 2824 6111 或傳真至(852) 2877 7711 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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